交通事故逃逸受害方能否多理赔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9-10
发生交通事故后,由责任人承担赔偿的责任,而有些交通事故的肇事者可能有逃逸行为的,肇事者逃逸后,一般由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相关费用,那么交通事故逃逸受害方能不能多理赔?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逃逸受害方能否多理赔

交通事故逃逸并不是受害方获利多理赔的理由,交通事故受害人的赔偿是依据实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的。

二、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包括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损害。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以上就是小编为该问题整理的内容,交通事故逃逸并不是受害方获利多理赔的理由,交通事故受害人的赔偿是依据实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的。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律盾进行咨询,律盾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盾交通事故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服务热线: 400-966-1823 | 邮箱:service@lawdun.com
湖北钉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19-2025    鄂ICP备200123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