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发生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怎么处理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9-15
发生交通事故后,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而有些交通事故是比较轻的,并未造成人员伤亡。发生交通事故后要及时处理,那么未发生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如何处理?下面由律盾小编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未发生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怎么处理

对于未发生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对事故和责任认定没有异议的,当事人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拍照保留证据,然后及时撤离现场,恢复交通秩序。如果就事故认定有争议的,应该及时报警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流程

1、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立即拨打122报警电话,请交警到达现场。

2、交警到达现场后进行现场处置、现场调查,如果肇事者逃逸的,未查获者,自查获之日起10日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查获的,由当事人书面申请,10日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3、交警到达现场后进行现场处置、现场调查,如果肇事者未逃逸的,不需要检验、鉴定的,10日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鉴定的,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20日内完成,检验、鉴定超过时限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且最长不超过60日。由交通管理部门将结论交给当事人。

4、当事人对交通管理部门的结论服从的,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人不服从交通管理部门的结论的,3日内申请重新鉴定,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当事人还不服,则3日内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要么维持原决定,要么责令重新调查、认定,由原办案单位在10日内出具新认定书。

对于未发生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对事故和责任认定没有异议的,当事人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拍照保留证据,然后及时撤离现场,恢复交通秩序。如果就事故认定有争议的,应该及时报警处理。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律盾进行咨询,律盾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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