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要对受害人进行经济赔偿,而经济补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这些项目的赔偿是需要有证据的,那么交通事故搞不到证明误工费如何计算?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交通事故搞不到证明误工费怎么算
依据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的规定,交通事故的受害人不能证明自己有固定收入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主张误工费需要哪些证据
1、误工日期证明:治疗医院出具的住院治疗与休治时间或法医鉴定确定的休治时间。但评定伤残等级的,评定伤残之日前为误工日期。
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由单位出具因为交通事故误工减少收入的证明。其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奖金以交通事故发生时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在业人员,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劳动力人均年纯收入计算。
3、无固定收入的。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包括城乡个体工伤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应有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证明。
4、当事人还应提供户籍证明,身份证明等项证明。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的规定,交通事故的受害人不能证明自己有固定收入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