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的护理费商量好了不给了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8-23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遭受人身损害造成工伤的,工伤产生的费用是比较多的,包括医疗费、护理费等,那么工伤期间的护理费商量好了不给了怎么办?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

一、工伤期间的护理费商量好了不给了怎么办

工伤期间的护理费给付商量好后不给的,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工伤认定流程和赔偿项目是怎样的

首先,应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单位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其次,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第三,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第四,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工伤期间的护理费给付商量好后不给的,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律盾进行咨询,律盾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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