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拆迁索赔和强制拆迁赔偿是一个标准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0
在现实生活中强制拆迁的情形的是比较多的,强制拆迁有些是违法的行为,例如通过暴力的方式拆迁,暴力拆迁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是比较多的,那么强制拆迁索赔和强制拆迁赔偿是不是一个标准的?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强制拆迁索赔和强制拆迁赔偿是一个标准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强制拆迁索赔和强制拆迁赔偿的标准是不一样的,强制拆迁索赔是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而拆迁赔偿是对被拆迁房屋价值进行的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土地确权纠纷由谁处理

1.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乡级人民政府受理和处理。

2.设区的市、自治州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下列争议案件:跨县级行政区域的;同级人民政府、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交办或者有关部门转送的。

3.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下列争议案件:跨设区的市、自治州行政区域的;争议一方为中央国家机关或者其直属单位,且涉及土地面积较大的;争议一方为军队,且涉及土地面积较大的;在本行政区域内有较大影响的;同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交办或者有关部门转送的。

4.国土资源部调查处理下列争议案件:国务院交办的;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强制拆迁索赔和强制拆迁赔偿的标准是不一样的,强制拆迁索赔是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而拆迁赔偿是对被拆迁房屋价值进行的补偿。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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