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过程中争议如何解决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4
电子商务法的最新出台对电商行业有着举重若轻的作用,电商行业的纠纷解决从前都是依靠于合同法或者消费者权益法等,今后对于纠纷的解决以及维权的途径都有了专门的法律来支撑,对电商经营者也有了明文规定,不得不说是法治社会的有一大进步。下面是律盾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电子商务纠纷中,举证是个难题,证据不好保存,也不便让当事人采取律师见证、公证机关公证、外交机构认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以及利用先进的电子设备制成视听资料等方式保存证据。

如果发生纠纷,可以诉诸法院,也可仲裁解决。因电子商务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在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情况下,可以按其约定的地点管辖。

电子商务涉外,形成涉外诉讼,当事人可用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选择内地法院管辖的,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当事人也可在电子商务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在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选择仲裁委员会,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电子商务争议解决

第五十八条 国家鼓励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建立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商品、服务质量担保机制。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经营者协议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的,双方应当就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的提取数额、管理、使用和退还办法等作出明确约定。消费者要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以及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赔偿后向平台内经营者的追偿,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第五十九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建立便捷、有效的投诉、举报机制,公开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及时受理并处理投诉、举报。

第六十条 电子商务争议可以通过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或者其他依法成立的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部门投诉,提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

第六十一条 消费者在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平台内经营者发生争议时,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

第六十二条 在电子商务争议处理中,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提供原始合同和交易记录。因电子商务经营者丢失、伪造、篡改、销毁、隐匿或者拒绝提供前述资料,致使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有关机关无法查明事实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十三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可以建立争议在线解决机制,制定并公示争议解决规则,根据自愿原则,公平、公正地解决当事人的争议。

综上是小编整理的全部内容,可见随着电商法的确立出台,争议纠纷的在线解决机制也将越来越完善。如果有更多相关的法律咨询,欢迎到律盾玩股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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