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鉴定时间的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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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6
交通事故发生后除了对事故责任做出认定外,同时还需要对伤者的伤情做出鉴定。做交通事故伤情鉴定也是有时间限制的,那交通事故鉴定时间的期限是多久呢?跟随律盾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交通事故鉴定时间的期限是多久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通过阅读我们知道,交通事故鉴定时间一般为最长为35日作出鉴定认定书。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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