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要做哪些司法鉴定检验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1-01-29
随着现在的物质生活越来越好的同时,汽车却成了我们的通行工具的必备,当然也成了发生交通事故的必然。那么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要做哪些司法鉴定检验呢?下面律盾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要做哪些司法鉴定检验

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进行鉴定。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

第四十七条 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

对逃逸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对嫌疑车辆进行检验、鉴定。

第四十八条 尸体检验应当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尸体检验》有关标准进行,并出具道路交通事故尸体检验报告。道路交通事故已按刑事案件立案侦查的,尸体检验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进行。

第四十九条 尸体检验、鉴定结论确定后,应当制作《尸体处理通知书》,通知死者家属在十日内办理丧葬事宜。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由公安机关处理尸体,逾期存放尸体的费用由死者家属承担。

以上就是律盾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交通事故鉴定的知识,如果您还有更多的疑问,可以咨询律盾专业交通事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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