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假的伤残鉴定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06
交通事故发生以后有的人为了骗赔偿就会去制造假的伤残鉴定书,那制作假的伤残鉴定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接下来由律盾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制造假的伤残鉴定书一旦发现是要被处罚的。

所谓伪造文书,是指无权制作者制作假的公文、证件或印章,既包括根本不存在某一公文、证件或印章而非法制作出一种假的公文、证件和印章,又包括在存在某一公文、证件或印章的情况下而模仿其特征而复印、伪造另一假的公文、证件或印章。既包括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伪造或制作,又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未经批准而擅自制造。另外,模仿有权签发公文、证件的负责人的手迹签发公文、证件的,亦应以伪造论处。所谓变造,则是对真实的公文、证件或印章利用涂改、擦消、拼接等方法进行加工、改制,以改变其真实内容。

我国伪造文书犯罪规定在刑法第280条中,其第1款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2款规定:“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第3款规定:“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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