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暴力拆迁报警有用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6-11
当前社会在进行房屋拆迁时,房屋拆迁部门要先给予补偿后才能拆迁,房屋拆迁部门不能采取暴力的手段强制搬迁。那么,如果遇到暴力拆迁报警有用吗?下面由律盾小编为大家进行相应的解答,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一、遇到暴力拆迁报警有用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拆迁人遭遇违法暴力强拆时,被拆迁人报警是有用的,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该立即到现场处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拆迁方暴力拆迁属于犯罪

房屋征收部门通过暴力的方式进行拆迁的,可能会触犯的刑事犯罪包括故意毁坏财物罪、滥用职权罪、徇私舞弊罪、故意伤害罪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以上就是律盾小编对“遇到暴力拆迁报警有用吗”所进行的解答,我们可以了解到被拆迁人遭遇违法暴力强拆时,被拆迁人报警是有用的,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该立即到现场处理。如果大家还想了解其他法律知识,律盾还提供了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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