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司机开车撞死人谁负责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1-01-29
大量的人口以及快速发展的经济使得我国在国际上获得了举足轻重的地位,但是与此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比如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居高不下,而交通事故发生之后的责任认定也是一个难题,那么雇佣司机开车撞死人谁负责?律盾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雇佣司机开车撞死人谁负责

由雇主对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鉴于雇员只承担交通事故的次责或无责,雇员不属于重大过失,故此雇员对受害人不负担赔偿责任。

当然,雇主承担替代责任,并不意味着雇主就是责任的渊薮。在着眼于对受害人的损害给予填补的同时,也着眼于损害的转移和分散。责任保险制度就是有效分散损害、合理分配企业经营风险的一项制度。雇主承担替代责任,不仅有利于对受害人给予及时和充分救济,也有利于雇主加强对企业的管理,加强对劳动者、雇员的教育,提高自身的风险防范意识。需要强调的是,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也要为自己的侵权行为负责,与雇主一起对受害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责任和劳务派遣单位、劳务用工单位责任】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劳务关系中的侵权责任】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实际上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一般情况下,如果雇佣司机是为了完成雇主交代的任务过程中开车撞死人的那么一般由雇主首先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之后再具体的由雇主和雇佣司机之间协商完成双方的赔偿, 如果难以协商的也可以联系律师,律盾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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