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征地政府败诉会被追责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5-01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土地进行征收时,征收部门要按法律的规定征收土地,如果违法征收土地的,征地行为是无效的,那么违法征地政府败诉会不会被追责的?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违法征地政府败诉会被追责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征地产生纠纷向法院起诉的,政府因违法征收土地而败诉的,政府相关部门会被追究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九条 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四条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二、征地拆迁补偿纠纷处理

遇到拆迁纠纷首先进行协商,如果协商没有效果,可通过行政或司法两种途径解决。一般说来,在拆迁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第一、由于城市建设规划不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诉性,所以对政府的城市建设规划不服,只能通过参加听证、信访等途径发表意见。

第二、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拆迁许可不服,可以申请听证、提起复议或诉讼

第三、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应当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行政机关应自收到申请起的30天以内作出裁决)。如果对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行为(在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提供安置用房、周转用房地情况下)。拆迁户如果在本区法院的申请得不到,可直接到市法院起诉,也可向市法院提出申请,将此案移交其他法院异地审理。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征地产生纠纷向法院起诉的,政府因违法征收土地而败诉的,政府相关部门会被追究责任的。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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