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诉讼的时效有规定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5-14
拆迁属于政府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如果认为行政违法,侵害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那么,拆迁诉讼的时效有规定吗?今天,律盾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拆迁诉讼的时效有规定吗

有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的规定如下:

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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