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代理招标项目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7-06
在一些项目代理中,应该根据国家的规定来进行项目招标。但是我们经常会出现一些违规代招的项目,那么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如何进行处理,这是大家都不清楚的问题。下面律盾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违规代理招标项目怎么办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

第二十二条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第六十条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看完本文之后,大家对于这个问题都清楚了吧,这也是实际中比较重要的情况,一旦出现了违规代招的时候,就要根据法律的规定进行处理。才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希望大家要清楚。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律盾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服务热线: 400-966-1823 | 邮箱:service@lawdun.com
湖北钉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19-2025    鄂ICP备200123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