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招标的工程阴阳合同一哪份为准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28
在一些工程合同中,很有可能存在一定的阴阳合同。那么在进行最后的结算时应该以哪一份合同为主呢?这就是大家需要了解清楚的问题,毕竟关系到了相关的结算问题,需要了解才能更好的知道其中的规定,下面律盾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强制招标的工程阴阳合同一哪份为准

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为准。

相关法律知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予支持。

看完本文之后大家对于这个问题都清楚了吧,这是在实际中我们需要了解清楚的问题,才能更好的进行处理。那么对于那些不清楚的朋友就要通过本文来进行了解才能有利于自己在工程上的结算处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律盾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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