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设定“投标人资质”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1-01-15
招标文件中(或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需根据所招项目的类型行等要求编制,使得潜在投标人明白本项目对投标人在资质的要求进入必须招标程序的工程类(土建安装装饰装修)服务类(勘察设计)的投标人资质全部为建设部颁发和管理,逐步进入招标程序的监理单位的选定(部分行行政主管部门已经

招标文件中(或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需根据所招项目的类型行等要求编制,使得潜在投标人明白本项目对投标人在资质的要求进入必须招标程序的工程类(土建安装装饰装修)服务类(勘察设计)的投标人资质全部为建设部颁发和管理,逐步进入招标程序的监理单位的选定(部分行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定为必须招标项目),其资质原先也是建设部颁发和管理的,现在也有各行主管部门按行要求出台了各行监理单位的资质标准,只有咨询的资质是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来颁发货物类的要求分制造商和代理商比较简单,就展开讨论了

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熟悉建设部(或其他行部门)对各行资质的管理办法和资质标准,以及颁发证书的名称级别类别等,编制要求要合理,名称载明应准确

建设工程勘察分为个序列,综合劳务资质;工程设计分为四个序列,综合行项资质;工程施工分为个序列,施工总承包承包劳务分包资质;工程监理资质设若干工程类别(按行分)

建设工程勘察监理资质设甲乙个等级;工程设计资质设综合甲乙四个等级;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设特二级四个等级,承包资质分二级等,劳务分包分二级及分等

第类:工程类

工程施工企的资质分个序列:()施工总承包;(二)施工承包;()劳务分包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1第87号令建筑企资质管理规定: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可以对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或者对主体工程实行施工承包承担施工总承包的企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非主体工程或者劳务作分包给具有相应承包资质或者劳务分包资质的其他建筑企

获得承包资质的企,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分包的工程或者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发包的工程承包企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

获得劳务分包资质的企,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或者承包企分包的劳务作

劳务分包资质在招标时很少用到,般只有包清工的工程施工队伍选定才会碰到,但达到必须招标工程施工额度的工程很少有包清工的招标项目般为总包单位来确定劳务的使用

新的管理规定的征求意见稿初定为: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无需申请承包资质,即可从事相应施工承包活动,但得申请劳务分包资质劳务分包企只能在本资质序列内申请相近的劳务资质

因为建设部2001年87号令还有效,新的规定还没有正式颁布,所以还得按87号令的承接范围制定和提出投标人的资质条件笔者倒是感觉征求意见稿比较清楚明了,直盼着早日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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