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工伤事故如何向劳动部门报告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7-20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了解到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后,除了马上对受伤职工进行救治、停工进行安全检查外,还要用人单位及时向劳动部门报告工伤事故。对此,律盾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有关发生工伤事故该怎么向劳动部门报告呢?工伤索赔途径包括什么。律盾小编在下文就为大家带来以下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发生工伤事故如何向劳动部门报告

工伤职工本人或者其亲属没有可能提出申请,可以由本企业工会组织代表工伤职工提出待遇申请。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应当经企业签字后报送。企业不签字的,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可以直接报送申请。

工伤事故又称劳动事故,有广义、狭义之分。在狭义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工伤保险的业务指南中指出“工伤事故应该是指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其本质特征是由于工作原因直接或间接造成的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除此之外,广义的工伤事故还包括职业病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二、工伤索赔途径有哪些

1、双方协商。劳动者因工负伤、致残、致死后,单位或者劳动者应当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在确定属于工伤后,单位和受害人或者受害人家属协商赔偿数额和范围。单位履行了赔偿义务,受害人无须再经过其它程序。

2、申请劳动仲裁。双方协商不了,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不再向法院起诉的裁决结果应当服从。

3、民事诉讼程序。受害人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综合上述,小编整理有关工伤事故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发生工伤事故后及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如果因报告迟延导致更多的不良后果发生,责任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律盾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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