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有自由辞职的权利,而用人单位不得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辞职可以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而在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会强迫劳动者离职,那么人社局逼迫辞职是不是否违规的?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人社局逼迫辞职是否违规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社局强迫劳动者离职的,是属于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可以对人社局的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百零三条 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第一百零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已规定处罚的,依照该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社局强迫劳动者离职的,是属于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可以对人社局的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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