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提成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1-01-29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试用期提成如何处理?下面律盾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试用期提成如何处理

试用期提成也想需要发放的,具体的可以根据公司的规定执行

如果不发提成可以向监察大队举报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此提醒新进公司的员工,在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把相关待遇写到合同中,这样一旦发生纠纷,可以很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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