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在招聘人才时,一般会规定一段时间的试用期,试用期可以考察员工是否合适岗位,然后决定是否继续工作。但有的单位会在试用期开除员工。那么,试用期解除合同要不要提前通知呢?律盾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试用期解除合同要不要提前通知
试用期解除合同需要提前通知,具体提前天数需要满足如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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