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离职单位不给工资合法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1-01-29
劳动者在约定的试用期内要是觉得自己不适合这份工作想要的话,要提前三天通知单位。而单位之后就要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离职手续,那么此时要是不给劳动者工资的话是否合法呢?和律盾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试用期离职单位不给工资合法吗

不合法,工资是劳动者提供劳动获得的报酬,只要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及时足额的支付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天数折算工资。

劳动者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应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

《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一)在试用期内的。这里需注意将“随时通知”改为“提前三日”通知了。依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日工资等于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劳动者即使在试用期内离职的,单位也应该按照其实际工作的天数来计发工资,如果单位不支付试用期工资的话,则该行为是违法的。此时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律盾小编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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