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至四级工伤赔偿规定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1-01-29
工伤赔偿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企业运营生产过程中难免会发生工伤事件,工伤亦称"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那么,一至四级工伤赔偿规定是什么呢?律盾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至四级工伤赔偿规定是什么

一至四级工伤赔偿标准在《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中进行了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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