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不予受理接下来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8-28
劳动者受伤之后一般都会去申请工伤,但是,申请工伤不代表就是认定工伤了,还需要经过劳动局的审核。有些劳动者的工伤申请就遇到了劳动局不予受理的回复,那么,工伤不予受理接下来怎么办?听一听律盾小编给出的详细讲解。

一、工伤不予受理接下来怎么办

对劳动局工伤认定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二、劳动局工伤认定时间限制规定是怎么样的

1、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为1年;

2、如果单位同意做工伤认定,你和单位一起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看劳动局是否受理;

在确认了自己所在的单位是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后,就可以进行工伤认定申请了。工伤认定申请的主体大致分为两类,一是用人单位,二是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

(1)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的申请一般先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即劳动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前的工伤待遇的费用,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

(2)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职工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是一年,自事故伤害被确定之日计算。

工伤不予受理接下来怎么办?劳动者要是认为劳动局给自己的工伤认定回复不服,认为自己情况明明是工伤,那也可以去申请行政复议。工伤不予受理接下来劳动者可以怎么样去维护权益,应该要在线咨询律盾律师提供好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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