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临时雇工死亡是否为工伤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9-01
我国拥有世界上最庞大的劳动力市场,而为了保护劳动者的相关权益不受侵害,我国法律制定了一系列的劳动者保护法案,而工伤保险条例就是众多法案当中极端重要的一个,但是关于工伤的认定,在我国有着严格的要求,那么单位临时雇工死亡是否为工伤?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单位临时雇工死亡是工伤吗

认定工伤的关键在于用人单位和单位临时雇工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如果单位临时雇工生前是受用人单位的指派,在其安排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进行工作,因工或事故而死亡,根据规定,双方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符合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认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二、劳动关系是什么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依据法律运用自己的劳动能力,在社会劳动过程中与用人单位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关系一经建立,则劳动者必须听从用人单位的指挥,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工作时间、地点、任务等安排,并遵守其规章制度。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临时雇用的双方当事人是否构成劳动关系的认定,应当结合双方权利义务的履行情况判断其是否符合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

从上文当中我们可以看出,认定工伤的关键在于用人单位和单位临时雇工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一般来说单位临时工只要是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而出现意外的,都可以要求工伤赔偿,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律盾进行咨询,律盾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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