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工伤应有哪些手续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21
劳动者在工作的时候受伤了,单位除了要及时的将伤者送进医院里面进行治疗外,还需要为劳动者及时的申报工伤,这样才能够得到工伤保险的理赔,不然就需要单位全权承担相应的赔偿。那么,申报工伤应有哪些手续?律盾小编为你讲解这方面知识。

申报工伤应有哪些手续

申报医疗待遇时,经办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用人单位的授权书;

(二)伤者的委托书;

(三)工伤员工医疗的有关材料和有效票据,所提供票据应与病历本上的日期、姓名一致,并附上费用明细清单;

(四)工伤员工填写的《工伤职工自愿不做劳务鉴定保证书》或提交《职工结论书》;

(五)经社保部门核准的《深圳市大型治疗项目准单》(使用特殊检查治疗项目的);

(六)《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书》或单位出具事故相关各方(含保险公司赔付)承担伤者医疗费的证明(属于机动车事故的);

(七)其他相关材料。

相关知识:

认定为工伤后及时做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也影响着工伤赔偿金额,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需是社保局指定的鉴定机构,不同于一般的司法鉴定机构,共分十级,最高级别为1级,最低为10级。

劳动能力鉴定并不是越早越好,为了自己的健康,建议受伤员工安心接受治疗,待身体大致康复后再申请做鉴定。

单位替劳动者申报工伤的时候有遇到麻烦,来律盾有专业律师给你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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