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过工伤认定时间还能鉴定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1-01-29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出现受伤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是有时间限制的,劳动者要注意申请的时间,那么错过工伤认定时间还能不能鉴定的?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错过工伤认定时间还能鉴定吗

工伤超过认定期限的,一般是不能再申请工伤认定的,但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请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工伤超过认定期限的,一般是不能再申请工伤认定的,但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请示赔偿。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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