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人员具有行政监督责任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24
在现实生活中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公款进行贪污的行为是比较多的,而贪污达到一定数额就会构成贪污罪,而对这些贪污的行为,公民可以进行举报,那么财务人员应该承担行政监督责任吗?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财务人员有没有行政监督责任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监督是由监察机关行使的,但公民发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专法犯罪行为时,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十八条 监察机关行使监督、调查职权,有权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

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监督、调查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隐匿或者毁灭证据。

第十九条 对可能发生职务违法的监察对象,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可以直接或者委托有关机关、人员进行谈话或者要求说明情况。

第三十五条 监察机关对于报案或者举报,应当接受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于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监督是由监察机关行使的,但公民发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专法犯罪行为时,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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