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财产抵押与留置权并存时优先顺序是如何的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0
在债权人与债务人有纠纷时,往往都是通过《担保法》来解决的。担保法中的一些权利想必很多人也是对此不了解的。例如留置权、抵押权,两者之间的在同一财产上的优先关系又是什么呢?下面律盾小编来为大家介绍相关知识。

一、同一财产抵押与留置权并存时优先顺序是如何的

留置权优先于登记了的抵押权,优先于质权,优先于未登记的抵押权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依法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买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担保物权。享有留置权债权人叫作留置权人。

二、什么是抵押权

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如某人向银行申请贷款,并以自己的住房作抵押,这时银行即为抵押权人。

三、什么情况下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84条第一款规定:“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留置权。”

(二)《担保法司法解释全文》第79条第二款规定:“同一财产抵押权留置权并存时,留置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239条规定:“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押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由上文可知我们可以以比较简单的角度理解这个概念,当债务人没办法按期履行义务时,债权人拥有对抵押物的留置权这是债权人也称作留置权人,简单点说就是债主把用来抵债的物品或者财产留置下来,并拥有拍卖、变买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权主要指的是债权人债务人财产的不转移占有,这是债权人称为抵押权人。这两者的区别无非是以时间为界定,以是否财产转移为衡量;未到达抵押期限之前债权人没有转移债务人财产的权利只能是抵押权人,到达抵押期限债务人无法清偿债务,债权人拥有转移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所以是留置权人。这样一看完全就把这层关系理清楚了,留置权优先于抵债权实际上是为了保护债务人权益不受损害,一种优先受偿的权利。

全文通读下来我们可以知道,在对于同一财产抵押权留置权并存时,《物权法》规定,留置权是优先于抵押权受偿的。如果你还有这方面问题需要详细了解,建议咨询律盾网站专业的律师,他们将为您提供更加全面的回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服务热线: 400-966-1823 | 邮箱:service@lawdun.com
湖北钉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19-2025    鄂ICP备200123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