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在跟债权人借钱的时候将某项财物给债权人占有着,在债务人并没有按时偿还债务并且超过一定期限时,债权人就有权将占有的这项财物给变卖,这就是留置权。债权人在行使留置权之前需要关注相应内容。跟着律盾小编一起来议论下。
行使留置权之前怎么做
一、行使留置权之前怎么做
1、留置债务人的财产后,应当约定或确定必要的宽限期并通知债务人。《担保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债权人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应当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按照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债权人未按担保法定的期限通知债务人履行义务,直接变价处分留置物的,应当对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物灭失或者毁损的,留置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留置的财产数量或价值要适当。依《担保法》规定,留置的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物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
4、尽量不要自行变卖留置物,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就操作方法而言,最好与债务人协商解决或委托公证处或拍卖行变卖或拍卖,或者通过诉讼由法院委托有关机关变卖拍卖。
二、法律规定
根据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债权人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应当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债务人逾期仍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留置物。留置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并不是所有的债权人都有资格行使留置权,在行使留置权之前必须要是债务人到期并且超过了期限还没有偿还债务的情况。行使留置权之前债权人或是债务人该怎么做、具体的法律要求是怎么样等等,可以找律盾上的律师帮助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