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物体不能留置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4-08
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如果说债务人需要转移财产过去的话,那么债权人这个时候就可以申请留置权,但是有些东西是不可以留置的,那么这些物体是指的哪些?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律盾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哪些物体不能留置

留置物应具有商品经济的交换价值或利用价值的特点,因此,留置物要符合法律的规定。下列财产依法不能成为留置物:(1)禁止流通物;(2)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物。

留置权

是指债权人因合同关系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从价款中优先交偿的权利。留置权的效力主要体现为留置权人的占有权和优先受偿权。留置权人的占有权须受一定限制,即除了保管上的必要或经债务人同意外不得使用留置物,未经债务人同意不得将留置物出租或抵押。债权人就留置物优先交偿后,如留置物的价值超过应交偿范围,应将剩余部分的价款返还给债务人,留置物的价值不足以清偿时,债权人得请求补足。留置权人只能从留置财产中优先交偿根据本合同应得的款项,对于其他债务,不得利用本合同的财物行使留置权

效力

留置权的效力:

(一)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二)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

(三)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债务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四)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所收取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五)债务人债权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债权人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债权人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应当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该期限内履行债务。

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质权与未登记抵押权并存时,质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是双方约定不可以留置的物品的话,那么这个不可以留置,或者是法律所禁止的流通物,这个留置权主要是针对于债权债务关系中比较多,并且留置本身就会有一些担保的作用,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律盾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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