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措施的时间不得超过多少小时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5-14
纪检监察机关或者检察机关在调查一些人的时候也是会需要将他们的自由进行限制的,之后可以采取留置措施,那么留置措施的时间是怎样进行规定的一般不能够超过多久?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律盾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留置措施的时间不得超过多少小时

留置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一般情况下,留置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这里的三个月是固定期限,不因案件情况的变化而变化;不能因发现“新罪”(监察机关之前未掌握的被调查人的职务违法犯罪)重新计算留置期限。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的时间也不得超过三个月,因此留置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省级以下(含省级)监察机关延长留置期限的,除了经本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外,还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留置措施的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在这期间我们是需要对当事人进行调查的,如果发现了重要的证据能够进行定罪的话,那么一般会在法院进行起诉。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律盾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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