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责任减免情况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20
保证责任减免情况是什么?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减轻保证责任,律盾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保证责任减免情况是什么的文章,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定的帮助和参考,欢迎浏览。

保证责任减免情况是什么

担保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物权法》,保证人减免保证责任的事由有以下几种:

1、主债务部分消灭。保证债务具有附从性,其范围和强度随主债务的消灭而消灭,在主债务归于消灭的范围内,应免除保证人保证责任

2、保证人债权人约定减轻保证责任保证人债权人之间可以自行设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也可以变更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保证合同成立后,保证人债权人约定减轻保证人责任的,保证人在新约定的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3、债权人接受物的担保,有可能减轻保证人保证责任。物的担保是指以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等担保物权形式提供的担保。此处,《物权法》对《担保法》中确定的“物保优于债保”的规定进行了修正。我国《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由此可见,在无特别约定情形下,若新增的物的担保来自债务人,则保证人当然在此范围内减免保证责任;但若物的担保来自债务人以外的人,由于债权人有选择权,则此时保证人仅有减免保证责任的一种可能性。

以上就是律盾小编对于该问题答案的整理,如果还有疑问,欢迎来律盾进行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服务热线: 400-966-1823 | 邮箱:service@lawdun.com
湖北钉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19-2025    鄂ICP备200123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