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需要承担的责任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7
在借贷过程中,债权人都会要求债务人提供一个保证人,以确保当债务人不能偿还债款时,可以由保证人来进行偿还。所以,保证是一种风险很大的行为,一般都会由拥有良好信誉和一定资产的人来担当。但是如果债务人到期没有偿还债务且无力偿还时,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呢?下面由律盾的小编为大家解答。

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五条: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二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二十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七条: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八条: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第三十一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以上是保证人在保证后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可以看出,作为保证人的风险是很大的,需要承担的责任也是很繁复的。如果你有任何关于资产的纠纷需要咨询,你可以选择在律盾上询问相应的律师,你可以在这里得到专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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