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人和被保证人的区别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8
有关金钱交易的关系中,我们很容易接触到被保证人,保证人以及见证人这三种关系。见证人和被保证人的关系有着相似之处,但是具体的,他们还是有所不同的。下面就由律盾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见证人和被保证人的区别的相关内容。以供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见证人和保证人的含义

所谓见证人仅是在场看见双方实施借款行为的证人,起着证明借贷关系的作用,与在场人意思近似。见证人可以在借据或合同上签字,但一般均冠以“见证人”字样。

保证人亦称“担保人”,是指在保证法律关系中,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提供担保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贷款担保人是指保证人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二、两者的法律义务不同

1、见证人

见证人,是指当场目睹借贷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可以作证的人。见证人不是借贷关系的当事人,因而不享有或承担实体上的权利义务。但是当借款人与出借人发生纠纷时,见证人负有作证义务。

2、保证人

保证人分为一般担保人和连带保证人

一般保证,指由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主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三、借条上只是签字,没有写明是见证人还是保证人的,怎么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1条规定,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此如果借条没有写明是保证人,或者没有其他证据证明是保证人,则一般会认定为见证人,但是为了防止纠纷的产生,最好在签名的时候写明白自己的身份。加上“见证人”或“认证人”三个字不费时费力,又能避免纠纷的产生。

从字面上大家就可以清楚的明白见证人和被保证人的概念。从上面可以知道见证人和被保证人的法律行为是有所不同的。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服务热线: 400-966-1823 | 邮箱:service@lawdun.com
湖北钉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19-2025    鄂ICP备200123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