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的丧失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06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都会以保证的形式来获取他人的信任,在此情况下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的丧失的情形就有可能产生,那么在什么样的情况和条件下会出现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的丧失的情形呢?今天就由律盾小编带大家来一起了解下。

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的丧失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七条规定了一般保证人丧失先诉抗辩权的三种情形:

1、债务人住所发生变化,致使债权人无法找到债务人并要求其履行债务。

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在破产程序中,债务人的财产会被依法冻结,债权人的债权一并列入破产债权,因破产债权往往不能得到全部清偿,此种情况下,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一般保证人丧失先诉抗辩权

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先诉抗辩权的。先诉抗辩权保证人的一种权利,故保证人有权对自己享有的权利进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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