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已经签了在反悔,交的定金能要回来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1
在现实生活中进行买卖交易的时候,一般需签订买卖合同,而签订买卖合同后、买方一般需要向卖方支付一这数额的定金,定金的作用是约束买方履行买卖合同,那么合同已经签了在反悔,交的定金能要回来吗?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合同已经签了在反悔,交的定金能要回来吗

定金能不能要回来,需要分具体情形:

1、自己违约的,不能要回定金

这里也会涉及很多原因,我们以买房为例:

现在买房大多都是通过首付+按揭的方式,实践中,不乏会出现购房者因为自身的原因,导致不能买房:

签合同交定金之后,购房者反悔不卖房;

购房者没有办下来贷款手续,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2、属于对方违约的,可以要回定金

这里我们要特别注意,属于商家违约的,可以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

确定对方违约,最基本的依据就是所签订的合同,在这里我们以买房合同为例讲解:

在买卖商品房合同中,属于开发商违约的情形大致包括:

(1)开发商没有售房资质;

(2)逾期交房;

(3)面积出现误差;

(4)设备、装修不符合合同约定;

(5)变更规划、设计;

(6)房屋质量不合格;

(7)未按期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属于买家违约的情形大致包括:

(1)买家后悔不买房;

(2)买家贷款贷不下来;

(3)其他买家不买房的情形。

商家违约拒退定金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双倍定金及支付相应利息损失。与此同时,你要注意准备一些相关证据材料,比如双方签订的合同、对方没有履行合同的证据、民事起诉状等。

定金罚则的适用条件

定金罚则适用的条件:

(一)以违反有效合同为前提。

亦可说,它以违约责任的存在为前提,是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形式,无违约责任,则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二)一般只能针对不履行这种违约形态,对部分履行的,定金罚则可针对不履行部分适用。

有学者认为,违约定金仅在债务人拒绝履行和不能履行两种情形下发生罚则效力,逾期履行和不完全履行发展到不能履行时产生罚则效力,否则不发生不再返还或双倍返还的效果。我们认为,合同义务的“不履行”应当包括拒绝履行、不完全履行、迟延履行、不能履行等多种违约情形。定金具有双向担保的作用,根本目的并不在于惩罚违约行为,而在于担保或督促当事人依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的任何违约行为,均构成对设定定金担保目的的违反。

我国《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17条、第18条对不完全履行合同情形作出了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合同执行案件中适用经济合同法的若干问题的解答》第8条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情况适用定金罚则作出了司法解释。因此,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定金的违约制裁效力得以发生的条件“不履行”,包括拒绝履行、不完全履行、迟延履地、不能履行等违约形式。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合同已经签了在反悔交的定金能不能要回来”问题进行的解答,合同已经签了在反悔交的定金能不能要回来,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如果是买方违反合同规定的,定金是不能退还的。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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