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卖房的时候一些卖家或是开发商等收取了买家的定金,后来房屋买卖交易顺利的完成了,而买家之前缴纳的定金又没有还回来,而是被卖家给没收了。面对卖家这方面的行为买家会觉得不公平。下面律盾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卖房没收定金算违约吗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担保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不想卖的话,该赔违约金,双倍赔偿。所以连定金一起返还一万元,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明确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在卖房的时候买家所缴纳的定金最终是会反应在购房款上面,用来抵消购房款,大家对此要能够清楚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卖房没收定金的行为卖家觉得不合理又不确定它是否违约的情况,可以来律盾找律师提供对自己有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