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未生效履约定金可否退还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0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效力直接影响到合同受不受法律的保护,而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另一方交纳一定的履约保证金,那么合同未生效履约定金可不可以退还?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合同未生效履约定金可否退还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履约保证金是履行合同的一种保证,如果合同未生效的,就不具有法律效力,是可以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六十条 【严格履行与诚实信用】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一百一十五条 【定金】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履约担保种类

工程合同履约担保、工程招投标履约担保、技术转让合同履约担保、贸易合同履约担保、房地产交易担保、机动车交易担保、房屋产权过户交易安全担保、企业产权过户交易安全担保、合约对冲押金/预付款/质量保证金担保、中介费/佣金担保、产品质量担保、出国留学经济担保、个人分期付款消费担保、诉讼保全担保等。

银行履约保函是由商业银行开具的担保证明,通常为合同金额的10%左右。银行保函分为有条件的银行保函和无条件的银行保函。

有条件的保函是指下述情形:

在承包人没有实施合同或者未履行合同义务时,由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出具证明说明情况,并由担保人对已执行合同部分和未执行部分加以鉴定,确认后才能收兑银行保函,由招标人得到保函中的款项。建筑行业通常倾向于采用这种形式的保函。

无条件的保函是指下述情形:

在承包人没有实施合同或者未履行合同义务时,发包人不需要出具任何证明和理由。只要看到承包人违约,就可对银行保函进行收兑。

履约担保书的担保方式是:

当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违约时,开出担保书的担保公司或者保险公司用该项担保金去完成施工任务或者向发包人支付该项保证金。工程采购项目保证金提供担保形式的,其金额一般为合同价的30%一50%。

履约担保金可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额度为合同价格的10%;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履约保证金是履行合同的一种保证,如果合同未生效的,就不具有法律效力,是可以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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