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股权质押登记证明所需材料及流程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7-06
企业有资金需求的时候,解决资金压力的方式是比较多的,而银行融资是解决资金压力的重要手段,银行融资一般会要求企业担保保证,那么办理股权质押登记证明所需材料及流程是怎样的?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办理股权质押登记证明所需材料及流程是怎样的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

一、质押登记

A、所须材料:

1、质押双方出具质押登记申请书;

2、质押双方出具质押登记声明书;

3、质押合同及公证书;

4、双方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5、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6、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双方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8、 出质方股权登记托管卡原件;

9、 出质方如是法人机构的,须出具董事会同意出质的决议;

10、 出质股份如是国家股的,须出具政府有关部门同意质押的批准文件。

注:以上文件均须加盖公章

B、操作流程:

质押双方持上述文件到托管部。托管部收取手续费。办理质押冻结。出具质押冻结证明书。

二、解除质押登记

A、 所须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公司)备案申请书》备注:封面上法人代表需亲自签字,不能盖手签章。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备注:双方经办人员均须出具身份证复印件并核对原件,我方经办人员还须出具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3、企业(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备注:出质人公司须出具营业执照复印件,本地企业不须核对原件。

4、质权人出具同意解除股权质押的证明原件 备注:即同意解除股权质押函。

注:以上文件均须加盖公章

B、操作流程

直接到办理股权质押的地方办理解除股权质押登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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