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给个人在办理的过程中需要哪些资料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7-20
一般情况下,我们在对股权进行处置的时候,可能会需要进行登记,那么在进行登记的时候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哪些?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律盾小编整理了关于这个问题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股权质押给个人在办理的过程中需要哪些资料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物权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股权出质登记所需提供资料

1、《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出质人、质权人签字或盖章);

2、出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制作要求:载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签名、捺印;1份;

3、出质人所在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无需年检后)、复印件(由副本原件直接复印所得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无需组织机构代码

4、质权人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由副本原件直接复印所得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带上原件。无需组织机构代码。质权人为个人,提供第2条所述材料。

5、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要求:

(1)粘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由质权企业、出质人签名或加盖骑缝章,无需企业法人签名授权,1份);

(2)载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

7、现场打印出质企业股东出资证明书(1份);

8、股权(出质)合同1份;

备注:

1、“股东出资证明”工商局打印原登记注册时提交的文件;

2、出质属于“企业变更注销”项目;

3、审核完毕,打印“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一般无需缴费。

质押约定的条件成就后,股权转让需要提交的材料

1、公司原股东会关于转让股权的决议

2 、股权转让协议必须明确:

(1)如何转让

(2)转让前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3、 公司新股东会决议

(1)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2)重新选举董事、监事人员(如董事发生变化须提供董事会决议选举董事长,如原董事会成员不变的也须说明原董事会组成人员不变);

4、向私营企业或自然人转让股权的须提供验资报告、交割单如属全民、集体企业及交割合同;

5、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IC卡

6、新股东身份证原件;

7、 股东选举董事、法定代表人决议;

8、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9、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10、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申请报告;

11、新股东承诺书;

12、新法定代表人照片、简历

13、原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14、 新股东身份证明,非当地户籍的需要暂住证,法人股东需要经工商局签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5、工商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我们在对股权出资进行登记的时候,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出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出质人所在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律盾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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