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是需要办理很多手续的,所以难免忙中出错,出错后就需要补救办法,最近有朋友问到,股权质押错约定为抵押是否生效?小编整理了一些资料,供大家参考学习关于股权质押的相关内容。下面就和律盾小编一来看看相关内容吧,希望以下内容能够解除您的疑惑!
一,股权质押错约定为抵押是否生效。《物权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双方按照约定签订合同,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办理相关手续就是有效的。
股权质押需要登记。股权质押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我国《物权法》在规定股权出质问题时考虑到股权登记机构的区别,对股权质押采取不同的规定。《物权法》第226条第1款规定: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质押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未交付质物的,合同不生效。对此,《物权法》第212条明确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我国规定,外商独资企业股权质押资本金不能低于企业注册资本的25%。其实股权发生变更以后,一些连带的债务债权责任人仍然需要外商投资者承担一部分的责任的,而且股权即使在质押期间,外商投资者仍然作为企业投资者的身份是不会变动的,投资者不能将自己的股权质押给自己的企业。
二、股权质押的具体条件有哪些
(一)股权应当具有可转让性。
股权是股东因出资而取得的,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规则和程序参与公司事务并在公司中享有财产利益的,具有转让性的权利。正是由于兼备财产性和可转让性,股权才可以作为一种适格的质押物。因此,判断某公司的股权时候可以质押时,必须首先确定该股权是否可以依法转让。
(二)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股权转让的内部决策程序,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特别约定,即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三)以股权出质的,应当签订书面股权质押合同。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书面股权质押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质押担保的范围;质*移交的时间;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四)以股权出质的,还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办理出质登记。
三、最新资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三十三条 【质权的保护】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请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 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通过以上文章可以知道,双方按照约定签订合同,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办理相关手续的话,合同就是有效的。以上这些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注意抵押合同生效的要件。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大家可以到律盾咨询相关律师,这里有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