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物没有交付,质押合同是否生效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8-04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都知道关于质押合同的生效与否,均以质押物转移登记,或者实际交付为生效要件。对此,律盾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有关在签订质押合同之后,但又未交付质押物前,质押合同是否有效,希望分享的内容能够有所帮助。

质物没有交付,质押合同是否生效(《合同法》有效期限截止于2020年12月31日)

质物没有交付则质押合同尚未生效。关于不动产抵押合同与动产质押合同何时生效问题,不动产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动产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质权人占有时生效。所以,即使是在质物尚未转移登记前或者交付前签订好的质押合同也尚未生效。

法律依据为:《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经批准、登记后生效。”

  最新资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综合上述,小编整理有关质押合同生效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质押合同的生效与否以质押物转移登记或者实际交付为生效要件,所以,对于质物没有交付,质押合同是否生效这个问题来说质押合同尚未生效。如果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律盾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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