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对于抵押贷款大家应该都是比较熟悉的,很多时候人们买房需要将房产进行抵押,然后去申请贷款,这样的话就可以有足够的资金周转,但是有一个问题,建行质押贷怎么解除呢?关于这个问题,下面就由律盾小编为大家解答。
一、建行质押贷怎么解除(《担保法》有效日期截止于2020.12.31)
贷款还清后,携带相关的资料去房管局直接办理即可。
银行贷款结清后就可以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注销抵押登记了,银行手续办完后会给客户一套文件,包括:
1、房屋的两证,以及《房地产抵押他项权证明书》、《房地产抵押登记收件收据》或《房地产他项权证》和注销抵押登记申请书;
2、已退回抵押证件的,提交已作他项权利记载的抵押证件;当事人身份证明:个人提交本人身份证等。
3、注销抵押登记申请书(其内容为:客户XXX在银行的贷款已结清,现委托前去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注意第3的空格处填委托人的名字,委托人可以是本人也可以是第三者;
带着以上东西和一张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到房地产管理中心抵押窗口,把所有材料交上,会得到一张回执单,两个工作日后委托人带回执单和身份证原件领取产权证,这个时候产权证已经注销抵押了,就可以交易或办理其他事项了,房子也真正属于自己的了。
解押的方式有很多种,如:另行提供抵押,第三方提供担保等。
《担保法》
第七十一条 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
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
质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二、有关抵押贷款的分类
1.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是银行信贷资金所发放的自营贷款,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购买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时,以其所购产权住房为抵押物,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而向银行申请的住房商业性贷款。
2.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政策性的住房公积金所发放的委托贷款,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城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以其所拥有的产权住房为抵押物,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而向银行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3.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凡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同时还可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作为抵押物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这种贷款方式简称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三、最新资讯(《民法典》于2021.1.1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二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第四百一十三条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关于建行质押贷解除需要带上相关的证件材料去房管局申请办理,抵押贷款的分类是有几种的,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申请贷款,希望大家明白。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律盾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