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权与典当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04
典权和典当都以转移标的物的占有为成立条件,此为两者之相同点。但是,应该看到,两者存在明显的区别,不过很多人对于两者之间的区别还不是很了解,通过下面的内容大家就清楚了。律盾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典权与典当的区别是什么

(1)性质不同。典当是一种质权,属于担保物权,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对标的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标的物的价款优先受偿;而典权是一种用益物权,典权人对标的物享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2)标的物不同。典当的标的物为动产,不能为不动产;而典权的标的物只能是不动产,不能是动产。

(3)内容不同。在典当关系中,当铺只占有标的物,不享有对标的物的使用、收益的权利;未经出当人同意,当铺不得随便使用、出租当物或者设定抵押;出当人回赎当物时,应该支付利息;出当人如果到期不能回赎时,当铺不能直接取得对当物的所有权,而只能将当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当物的价款清偿债务和清偿利息;因过失造成当物毁损灭失时,当铺应该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在典权关系中,典权人不仅占有标的物,而且对标的物享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典权人除只向出典人支付典价外,不再支付其他费用;典权人有权以典物转典、出租、设定抵押权;出典人在典期届满后,有权交还典价,回赎典物,并且不支付利息;典权人在出典人于典期届满后或者经过法定期间不回赎典物时,可取得对典物的所有权;在典权存续期间,因典权人的过失,致使典物全部或者部分灭失时,典权人只在接受的典价范围内承担责任,而不是承担全部责任。

典权与典当两者相同点

典当在法律上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把它作为债权的担保的一种质权。在典当关系中,经特许而从事典当营业、接受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提供的动产用以担保债权人,为当铺;向当铺提供动产用以担保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当人;被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提供给当铺用以担保的标的物,为当物。典权和典当都以转移标的物的占有为成立条件,此为两者之相同点。

因此,关于典权与典当之间的区别大家也都清楚了吧,对于两者之间的相同点也要了解,才能在实际的关系中更加的明白。希望本文的内容对不了解的朋友能有一定的帮助,本文也采用典权和典当的概念,并对两者做出比较。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律盾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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