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主物的要件一般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7-20
通常我们在生活中对于一些不需要等物品就会果断的丢弃,而这些被抛弃的物品就是属于无主物。那么,要构成无主物在法律上需要满足什么要件呢?这是很多人都不清楚的一点,律盾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无主物的要件一般是什么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民法通则》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1、被认定的无主财产,以有形财产为限。无形财产或精神财富,不属于认定无主财产的范围。

2、财产所有人确已不存在或者不知谁是财产所有人的,权利的归属问题无法确定,需要通过法律程序加以解决。在司法实践中,认定财产无主的情形有:

第一,财产所有人已不存在或者谁是所有人无法确定的;

第二,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和隐藏物;

第三,拾得的遗失物、漂流物、失散的饲养动物,经公安机关或有关单位公告满6个月无人认领的;第四,无人继承的财产,即被继承人死亡后,没有继承人或者全体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丧失继承权的,其遗产因无人继承而变成无主财产。

3、财产的所有人不明或者失去所有人的状态持续一定期间,不满法定期间的,即使所有人已消失或不明的,也不能申请认定为无主财产。

4、须由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然后由法院审理认定。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财产的种类、数量、形状、所在地以及请求认定财产无主的根据。法院不得以职权认定财产无主。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有资格作为申请人。一切公民、法人或不具备法人条件的其他组织发现财产没有所有人或者所有人不明的,都有权提出申请,认定财产无主。法院不得在无人申请的情况下,依职权认定财产无主。

5、认定财产无主的案件,由财产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管辖,便于该法院调查事实,对财产作出临时性的保护措施。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关于无主物构成要件如何认定,国家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没有处分权的人将手下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所有权人都有权追回,除了法律另外有规定外。当无主物被认定时,此时要以有形财产为限。

因此,看完本文之后大家对于无主物的构成要件是什么都清楚了吧,这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对于一些在法律规定之外的无主物需要大家进行深入的了解,才能更加清楚,希望本文的内容对大家有帮助。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律盾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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