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享有用益物权、担保物权时,是否可以适用共有法律如何规定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4-20
法律规范我们的行为,关于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同享有用益物权、担保物权时,是否可以适用共有法律如何规定,你是否也有一些疑问呢?想了解法律如何规定?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对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同享有用益物权、担保物权时,是否可以适用共有法律如何规定进行解答,以下的知识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共同享有用益物权、担保物权时,是否可以适用共有法律如何规定
《物权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同享有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的,参照本章规定。 物权法中的共有制度是专为所有权的共有而规定的,但实际生活中,并非只有所有权才能共有,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均可共有。比如二人以上共同享有一块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此种情况就是两个以上的主体共同享有用益物权。如甲乙丙三人分别借款给债务人丁,三人同时就丁所有的房屋设定一个抵押权,份额为均等,并办理一个抵押权登记时,就发生抵押权的准共有。此种情况就是两个以上的主体共同享有担保物权。本条就对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准共有作出规定。两个以上的主体共同享有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在性质上与对所有权的共有没有差别,为了条文的简约以及对实践中这种情况的处理,《物权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同享有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的,参照本章规定。 所谓准共有是指数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数人共同共有所有权以外的财产权。准共有有以下特征:
1、准共有的标的物是所有权之外的财产权,包括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
2、准共有即准用共有的有关规定,各人就所有权之外的财产究竟是准用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应当视其共有关系而定。
3、准共有可参照使用物权法准用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一章中的规定的前提,是规范该财产权的法律没有特别规定。如果有,则应首先适用该特别规定。
相信大家看完以上律盾小编整理的,有关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同享有用益物权、担保物权时,是否可以适用共有法律如何规定的相关内容,对这一问题也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祝您生活愉快!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投诉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