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买卖过户需要哪些材料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10-28
房屋买卖是常见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而我国法律规定房屋所有权以登记为准的,所以房屋买卖要设立登记,而房屋过户登记就需要提供相关的材料,房产买卖过户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律盾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房产买卖过户需要哪些材料

房屋买卖过户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房屋买卖合同、不动产权属证书、当事人身份证明等的材料。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九条 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

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二、购买二手房怎么确定房屋产权

实践中,在二手房交易中,可以采取以下方法确认房屋产权:

1、看房产证、身份证原件

买家去看房时,在要求查看以上证件时,对方若是只提供复印件等材料的,可以要求直接出示房产证、身份证原件。

2、到当地的房管部门亲自核实

实际中,在查询房屋产权时,有些可以直接口头查询,或者根据该部门提出的要求查询。

3、要求房屋产权人共同带产权证书到当地的房管部门核实房产证的真实性

若是买家自身请求查询产权证不被支持的话,那么可以邀二手房主一起去查看产权证的真实性,不过这种方式可能会要求一点费用。

注意,进行二手房买卖时,最为关键的就是查看产权证书的真实性,若是对方有所拒绝的,或者通过查询信息不对的,那么就要提高警惕,不要轻易继续签合同,避免遭受房款损失,或者遭遇其他不必要的损害。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买卖房屋时,买卖双方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时,需要提供房屋买卖合同、不动产权属证书、当事人身份证明、税费缴纳凭证等的材料。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律盾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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