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企业更名后原债权债务是否继承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11-09
在企业向工商管理部门办理了登记业务之后,就可以看到企业的名称,这个名称可以因为业务方面的需求更改,企业更改名字,一般主体是不会发生改变的,那么民法典企业更名后原债权债务是否继承呢,律盾小编整理了如下的内容给大家做参考。

一、民法典企业更名后原债权债务是否继承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企业的名称变更后,并不影响侵权债务的承担,企业原债权债务是变更名称后的企业继承的。

《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八条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适用有关该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编通则的有关规定,但是根据其性质不能适用的除外。

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第六百九十五条债权人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

二、公司名称变更要什么材料

公司变更仅涉及名称变更的,不包括注册地址变更、注册资金变更、股东变更的,仅需要提供以下相关证明即可:

以下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在提交复印件的同时应当出示原件。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公司章程修正案;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在办理完毕所有变更手续后,在领取新执照时需将原执照所需的全套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以及原执照正副本交回登记机关注销后(一般城市的营业执照无配套ic卡,仅《组织机构代码证》颁发ic卡),方可换取新的公司执照。

如果该企业只是更改了名字,其他任何东西都没有变更债权债务这些都是完全按照以前的规定来走的,并不会因为公司更改名字而有任何的影响,除非是债权债务已经履行完毕等情况的才会终止,如果还有其它方面的疑问,欢迎到律盾做相关的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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