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擅自改变小区规划,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7
和谐而美丽的小区能给我们的生活带来身心上的舒适,然后有些开发商却擅自的改变了小区的规划。那么,当我们遇到开发商擅自改变小区规划,如何处理呢?今天,律盾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开发商擅自改变小区规划怎么处理

可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购房者在看房时可要求开发商提供规划部门核准的小区平面图,通过该图可对住宅小区的建筑物有全面了解。购房者在确认买房后,签订预售合同时可将该图作为合同附件并由双方签章确认,一旦交房时出现了小区平面布局与该附件不符,购房者便可凭此与开发商交涉,还根据合同的约定行使要求恢复或偿付违约金的权利。

如果购房者与开发商因小区平面布局而发生纠纷,应当立即采取相关对策。首先,双方协商解决;其次,向有关行政管理部投诉,最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然,如果开发商真的改变了小区规划,那么无论他们的这种改变是否经过规划部门的许可,都已在事实上构成了对业主的违约,购房者有权以小区环境变化为由退房并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如不退房,在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的同时,业主还可以小区环境变化导致房屋品质下降为由要求开发商降低房屋销售价格。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二十九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第三十二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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