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转给儿子怎么办理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06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知道,当购买房子或者进行房子转让的话是要办理相关手续的,但是由于牵扯到房权的问题,因此转让有分赠与和公平买卖。对于这两种转让方式,办理也有所不同。大多数人都不清楚,还存在一些疑惑。那么门面转给儿子怎么办理,下面律盾的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来为您解答。

房产赠与的方式办理,具体手续如下: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赠与书的主要内容为: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赠与的理由;

4、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

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二、办理公证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赠与书;

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三、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

1、房屋赠与申请表;

2、房屋权属证书(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权证);

3、房屋户型平面图;

4、房屋赠与公证书;

5、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6、契税收据

四、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然后补办过户手续。

房地产转让方式主要有:

1.房地产买卖:转让人将房地产移转给受让人所有,受让人取得房地产产权并支付相应价款。这种行为贯彻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必须注意,城市房地产买卖中的地产只能转移使用权,所有权仍属于国家。

2.房地产赠与:城市公有房屋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使用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进行赠与;土地使用权的赠与也不涉及土地所有权问题。

3.其他合法方式:

①以房地产作价人股、与他人成立企业法人,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

②另一方或者多方提供资金,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而使房地产权届发生变更的;

③因企业被收购、兼并或合并,房地产权属随之转移的;

④以房地产抵债的;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的内容阐述了门面转给儿子通过赠予的方式转让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当然也可以通过买卖关系的方式进行转让。无论是哪种转让方式都要公正办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咨询律盾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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